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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抢劫案宣判现场 众家属哄闹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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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2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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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10月20日,在旁听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冲击哄闹法庭,扰乱法庭秩序的胡伟、郭冬兰、郭细三人,被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罚金1.5万、1.5万元和4000元。
2005年6月9日下午,新余渝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郭小刚等13人抢劫一案进行宣判。当审判长宣读涉案人的判决结果时,在台下旁听的胡伟破口大骂,引起旁听群众一阵躁动,法庭秩序混乱。庭审还未结束,法庭不得不由法警将13名被宣判的对象带至羁押室。这时,郭冬兰与旁听群众冲进审判区,在审判台上大哭大闹,郭细则用拐杖撞击旁听席上的椅子,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案发后,胡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分宜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三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交待犯罪事实,具有悔罪表现,胡伟还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三名被告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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