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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人用假币付费被识破转行抢劫 称'为挽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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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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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的河南人曹某,伙同他人利用假币诈骗的哥,被当场识破。恼羞成怒的曹某一伙人当即对的哥进行殴打并实施抢劫。8月29日下午,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7年3月31日21时许,曹某伙同他人由北京市丰台区方庄乘坐的哥赵师傅驾驶的出租车,至丰台区五间楼雪化压缩机厂对面路边时,欲用100元的假人民币付车费,但被赵师傅识破并拒绝。于是,曹某对赵师傅进行殴打并将赵师傅放在仪表盘上的一部诺基亚牌手机抢走。然后,曹某一伙人快速逃离。赵师傅立即下车呼救,路过的热心人吴先生和张先生听见有人大叫“抢劫啦”,就朝正在逃离现场的曹某一伙人追去,追了约700米时将曹某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被抢的手机已被起获,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50元;同时起获的还有100元假币1张,20元假币3张。

庭审过程中,曹某对于其伙同他人利用假币诈骗一事予以承认,并交代以前他们也曾经采用相同的方法诈骗,即一人先用100元真币付出租车费,另一人假称自己有零钱,将100元真币拿回,假装搜罗半天后称零钱不够,再将100元假币拿出来付车费。由于第一张100元是真币,所以第二次的哥一般就不再验了,这样假币就花出去了。

对于抢劫的犯罪事实,曹某提出了异议,称他们要求以零钱付车费时,的哥识破他们的伎俩,拒绝换钱,没有找钱就开始发动车辆,所以他才打了的哥一拳,并拿走的哥的手机来“挽回自己的损失”。曹某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抢劫,只是“挽回损失”而已。

此案将延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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