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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没钱回家 男子抢劫的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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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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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己身上没钱回家,竟然打劫出租车司机。近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商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面对法官的宣判,被告人商某追悔莫及。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1月26日4时30分许,被告人商某从池北区为民旅店出来,由于自己身上没有钱回家,就带着事先在池北区万福源超市买的厨刀准备抢劫。在走出池北区串街10多米处打了一辆出租车,在向火车站行驶的途中,被告人商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厨刀,利用语言威胁被害人郝某实施抢劫,抢走人民币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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