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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私愤美容院放火 糊涂汉被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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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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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发泄私愤,韩某竟然跑去放火!近日,汉某以放火罪被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2004年5月16日晚6时许,韩某在浙江省余姚市的“川妹美容院”内,因琐事与其女友小瑛(化名)发生激烈争吵,然后为了泄愤竟然冲到美容院的里间,用自己的打火机点燃了床上的毛毯,从而引发了大火。后经消防大队的及时扑救,火势被扑灭,但该起大火仍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后经余姚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证,损失为人民币16715元。

汉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危害性之后,于次日即5月17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为泄愤故意放火焚烧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案发后,被告人韩某能够自动投案,自愿认罪并有赔偿损失的清洁,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了上述的判决。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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