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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母为包庇窝藏杀人儿两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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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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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8岁的黄某是郯城县某乡镇单位职工。早在2004年11月24日晚,黄某之子王某与几个青年一起喝酒时,因言语不和用刀将其中的岳某捅伤,岳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夜王某在母亲黄某的帮助下出逃。

  事情败露后,黄某因犯包庇罪于2005年10月28日被郯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但是黄某在缓刑考验期过后,仍然继续为四处躲藏的王某提供资助。2009年2月,王某逃往新疆乌鲁木齐等地,黄某便根据王某提供的银行卡或者邮政储蓄卡先后数十次给王某汇款,共计汇款9600元,使王某在出逃的过程中始终有经济保障。后黄某被抓获归案。郯城县检察院以涉嫌窝藏罪将该案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构成窝藏罪。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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