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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恶语相加 儿媳放火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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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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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上午,蚌埠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刑事案件,并综合案情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以犯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现年26岁的林某某因丈夫长年离乡在外地打工,婚后一直与公婆在一起共同生活。近年来,其婆婆以林某某结婚多年未能怀孕时有微词,并逐渐由闲言碎语进而恶语相加,导致婆媳之间平日里多有言语摩擦。

  2004年6月1日上午,被告人林某某再次与其公婆发生纠纷,婆媳间的矛盾随即被激化。乘公婆二人下地干农活之机,林某某进入公婆所居住的房间,先纵火点燃其床上用品,然后引燃室内柴油等物品后逃离现场。在邻居们的紧急扑救下,大火被及时扑灭。但林某某的纵火行为却最终致使其公婆所居住的房屋以及室内电视机等物品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无视国法,故意纵火烧毁房屋及物品,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了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在犯罪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判处。
来源:中安网-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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