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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疯狂拐卖9名儿童 淅川'12·24'案今开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5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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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备受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关注的淅川“12·24”拐卖儿童案,由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现年38岁具有大专学历的淅川县老城镇叶沟村村民叶晓林,自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利用年仅11岁的侄子叶某,以买玩具、食品为诱饵,先后将该县老城镇、上集镇、城关镇、金河镇和西峡县丁河镇在外玩耍的9名2岁多至7岁不等的小孩骗走,带到在河南新乡市打工的哥哥叶增喜、侄儿叶欣帆家,让叶增喜将小孩卖掉,叶增喜通过曹江所、卢振新、秦云荣等人以12000至33000元的价格将小孩卖到新乡、山东东明县等地。

被告人叶增喜多次拐卖儿童,其儿子叶欣帆、儿媳李亚琳明知叶晓林、叶增喜拐卖儿童,而为其提供中转、接送、看护、转移拐卖信息,并提供汇款帮助,给被告人叶增喜提供便利条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叶晓林、叶增喜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多达九人,情节特别严重,系主犯;被告人卢振新明知他人拐卖儿童,而积极介绍,参与拐卖儿童五人;被告人叶欣帆、李亚琳明知他人拐卖儿童,而为他人拐卖儿童犯罪提供中转、接送、看护等帮助;被告人秦云荣、曹江所各参与介绍拐卖儿童一人;被告人秦云荣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构成累犯。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七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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