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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毁灭证据竟焚烧检察院纵火者一审被判五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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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5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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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网 日前,江苏省响水法院对企图帮助已科刑的丈夫毁灭漏罪的犯罪证据而放火焚烧响水检察院的被告人薛云梅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薛云梅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薛云梅的丈夫罗某,2000年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响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今年初,薛在得知响水检察院正在侦查丈夫漏罪的犯罪证据后,即产生了毁灭检察机关已取得的证据,帮助其丈夫逃避法律制裁的念头。2002年2月1日晚,薛云梅携带汽油、起子、打火机、纱布绷带等作案工具,窜至响水检察院,翻窗入室,在用起子撬文件橱未达目的的情况下,将汽油分别浇在了装有证据材料的文件橱顶上,用浸过汽油的纱布绷带作引线,火点燃后,薛云梅即逃离现场。薛的纵火行为将响水检察院的部分窗户玻璃、文件橱烧炸,墙壁、门窗烧焦,案件卷宗材料被烧毁,给检察机关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在社会上引起了恶劣的影响。
法院结合被告人薛云梅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相关情况,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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