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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275人出境 一特大偷渡团伙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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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8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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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个先后组织运送275名偷渡人员的特大犯罪集团作出判决,被告人朴东春等9人被处以刑罚。

2003年11月2日,呼伦贝尔市公安边防支队根据线索,抓获一批经呼伦贝尔境内企图偷渡第三国的偷渡人员和4名组织、运送者。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此案系自2002年以来经我国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千基元、朴东春、李漫等人组成的犯罪集团所为。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将此案列为2004年第2号督办案件,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

在6个月的侦查中,专案组查明,自2002年以来,由韩国人千基元幕后操纵,朴东春、洪在顺,李漫为首的团伙,经内蒙古、广西、云南等地先后组织、运送48起共275名偷渡者到蒙古、越南等第三国。专案组共抓获组织运送者20人,偷渡人员28名。

2004年8月30日,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12月29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朴东春、洪在顺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4万元至5000元不等。判处被告阮克环驱逐出境,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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