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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花季变“雨季” 寻衅滋事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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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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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讯 是什么让一个年仅16岁的花季少年肆无忌惮地逞凶斗狠,多次掠人钱财,成为学生眼中的恶霸无赖?20101012,正值青春年华的小阮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沉重代价,经马鞍山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小阮性格内向,缺乏与家人和朋友的良好沟通,小学未毕业就因厌学而辍学。20103月至5月期间,小阮多次到市某中学,随意无端殴打他人并采用威胁等暴力手段向该校学生索要钱物达上百元,期间还对一受害人进行砍打至其轻微伤。20105月,小阮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阮在公共场所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念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一年。(思文?家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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