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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朋友“情敌”写欠条 高中生寻衅滋事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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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9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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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为朋友龚某出气为名,高中学生王某和刘某将龚某的“情敌”张某带至旅馆,将其打成重伤,强迫其写下3000元欠条,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判决王某拘役四个月。

今年2月,18岁的高三学生龚某用女朋友张某的QQ聊天,结果张某的好友李某在网上发了一朵玫瑰花给龚某的女朋友,龚某大为吃错,次日龚某在学校见到李某时,两人发生口角,李某将龚某打伤。龚某的同学王某和刘某(另案处理)得知后,相互勾结,以为龚某索要医药费为由,将18岁的张某带至北京市密云县一旅馆207房间,无故对张某实施殴打,向其索要钱财,采取威胁手段强迫张某写下三千元欠条,后于当日十三时许放张某离开。经法医鉴定张某的损伤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无视国法,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王某认罪态度较好,初犯,积极赔偿被告人的经济损失,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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