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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廖军团伙成品油走私案侦破实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9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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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搬家”愈演愈烈,曾是珠江口水域的一大祸害

2004年8月23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廖军团伙走私“红油”案作出一审判决,廖军、潘伍光、周华胜等主要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1年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89万元,走私团伙的其余成员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该案是广州海关继破获郑洪钧走私集团后,侦破的又一宗“蚂蚁搬家”式成品油走私大案。

■运沙船?走私船!

30多岁的廖军是广东顺德人,祖祖辈辈靠水为生。廖军早期与人合股购船,挂靠货运公司,往来港澳,靠贩卖建筑河沙获利。其间,他偷偷利用运沙船返航之际,捎带些“红油”(“红油”是香港特区专供工业用途的免税柴油,因在油中加入红色色素而俗称“红油”)回来,转手卖掉。后来,他发现卖“红油”比卖河沙赚钱容易,便改装、加大油箱,每次载运80吨以下的“红油”。这种少量多次、“蚂蚁搬家”的方式,手法隐蔽,即使被执法部门逮住,最多只是罚款。

自此,胆子越来越大的廖军干脆成立了一家“宏海”公司,与人合股购买船只,把买卖做大。公司“鼎盛”时期,旗下控股“顺港6号”、“顺港16号”、“顺港26号”、“顺宏海11号”等4艘来往港澳运沙船,每条船雇用船长、船员共10余人,以每吨“红油”支付“杂费”50元利诱船员参与走私,股东则依据各人股份的多少按月分红。

从“顺港6号”首航起,每航次走私“红油”25吨左右,每月往返13航次,每月走私“红油”325吨,以每吨赚400元计,一个月就赚13万元。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廖军团伙走私越做越大,股东越来越多,竟然发展到肆无忌惮的程度,廖军成了顺德一带远近闻名的“油王”。

随着走私活动的扩张,红油走私从接油、运输、收油到上岸分销,逐渐形成了稳固的链条和网络,并衍生出专门的购油团伙。

麦旺炳、李德享两个购油团伙,是廖军团伙的“老客户”。购油团伙选择深夜时分在僻静的河道,利用“三无”小油船接驳“红油”,然后用输油管输送到岸上的运油车,整个行动半小时内就可完成。为确保万无一失,他们还派人“望风”,一有风吹草动就马上逃逸。

■端“蚁窝”治“蚁祸”

“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偷逃国家税款,扰乱市场秩序,查缉的难度较大,使执法部门疲于应付。海关就算倾尽全力,昼夜巡逻,对“小蚂蚁”们也只能抓一次罚一点款,却无法触及要害。“蚂蚁搬家”愈演愈烈,曾经成为珠江口水域的一大祸害。

要根治“蚁祸”,就必须“端窝捉王”,给予毁灭性打击。2002年9月,广州海关缉私局成功破获代号郑洪钧集团“蚂蚁搬家”式走私成品油大案,案值高达14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0多人。侦查情报同时表明,珠江口水域还活跃着类似郑洪钧集团的走私团伙——廖军团伙进入了侦查监控的视野。广州海关缉私局随即调遣精兵强将,展开了专案行动。顺德海关缉私分局根据广州海关缉私局的统一部署,对廖军走私团伙进行了全方位的秘密摸查,通过不分昼夜地蹲点守候,摸清了主要涉案人员的社会关系及生活规律,掌握了走私船只的运输路线、卸油地点、交接人员等活动情况。

天罗地网已经布下,只待收网时机到来。

2003年4月15日傍晚,刚刚下了班的顺德缉私分局缉私警察接到紧急命令后,在几分钟内集合起来。同时,广州海关缉私局统一指挥的各路人马100余人,也分成13个行动小组,从四面八方悄然向顺德集结。

夜幕降临,偷载着“红油”的“顺港6号”船,关闭了船上所有的灯光,摸黑沿容奇水道慢慢向西行驶。在行至容奇大桥时,船只似乎迟疑了一下,突然改变路线往一处小河汊开去。此时船只的一举一动,全部落入了设在河对岸的监控小组眼中。海上行动小组的船只,悄悄尾随着“顺港6号”船。

晚上10时许,“顺港6号”驶向顺德杏坛附近水域,一艘同样熄灭了灯光的“三无”小油船已经等在那里,两条船迅速靠拢,开始接驳“红油”,3台接油车在岸边等待。一切在黑暗中进行,似乎神不知鬼不觉。

突然,一艘船靠上了正在卸油的“顺港6号”船,在明晃晃的手电光照射下,10多名全副武装的缉私警察纵身跃上甲板,船员们登时傻了眼。行动小组迅速控制了“顺港6号”船、接油的“三无”小船和岸上的3辆接油车,当场查获走私“红油”50多吨,抓获包括船长梁某在内的11名船员,及接油团伙的马仔2人、接油车司机1人。

捷报传来,行动指挥部一声令下:动手!10多个行动小组立即向各目标扑去。

4月16日零时,正在寻欢作乐的“一号人物”廖军被抓获。随后,船舶股东周华胜在家中落网,在此人家中搜出的船舶营运收支表等材料,成为日后起诉廖军团伙的重要证据。购油团伙的头目麦旺炳、李德享也相继被擒。

与此同时,行动小组的摩托快艇在珠江口水域紧张搜寻目标船只。4月16日凌晨2时,“顺港16号”船在顺德桂洲马宁水道被截获;凌晨4时,正准备出境的“顺港26号”船在深圳一湾港被查扣。

从4月15日晚10时至4月16日清晨5时许,短短7个小时,13个行动小组以雷霆万钧之势,抓获走私犯罪嫌疑人41人,走私运输工具“运沙船”3艘,接油船1艘,接油车3台,缴获小汽车7台。

时隔半年,隐藏很深的“宏海”公司另一名大股东潘伍光,也落入法网。

■取铁证办铁案

走私团伙成员纷纷落网,办案人员却没有因此而松一口气。真正的攻坚战还在后头。

关键是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能将走私分子绳之以法,就不能给走私团伙致命一击。

“蚂蚁搬家”式走私都有一个显著特点:涉案人数众多,关系错综复杂,时间跨度长,取证异常困难。廖军走私团伙成员大都是顺德均安、杏坛等地的“地头蛇”很多“沾亲带故”,结成了顽固的“攻守同盟”。要啃下这根硬骨头,并非易事。

顺德缉私分局成立了3个审讯小组,分别对船员、部分股东和购油团伙进行审讯。办案人员拿着廖军的照片,让船员一一指认,船员看到老板被捉,心理防线顿时崩溃。在大量书证面前,他们不得不低下头来,承认了参与走私的事实。

从周华胜家里搜出船舶的营运收支表和账本,是最为关键的书证。营运收支表记录了每月船舶到港航次和走私“红油”的利润,账本则完整记录了每月船员领取工资和“杂费”(走私的酬劳)的情况。办案人员经过艰苦细致的核对工作,将营运收支表与工资、杂费记录相互补充、互相印证,结合航海日志、边防记录、海关监管簿等大量资料,反复核实,计算出每条船走私“红油”的次数、数量和金额。

办案人员审讯麦旺炳时,50多岁的他痛哭流涕,悔恨不已。麦旺炳原为经营小五金的本分商人,听人说“红油”好赚钱,受利益驱动,便向廖军团伙购买了1000多吨“红油”。

书证,口供,旁证,环环相扣,形成了有力的证据链。经查证,廖军团伙从2001年2月至2003年4月,共走私“红油”1.7万吨,偷逃税款1000多万元,案值近5000万元。2003年8月,案件顺利移送佛山检察院起诉。2004年8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廖军等44名被告人同时受审,成为佛山中院有史以来开庭审判被告人数最多的案件。

继郑洪钧走私集团之后,又一个长期活跃在珠江口水域的“蚂蚁搬家”式成品油走私团伙,终于被彻底摧毁。

“蚁王”被捉,“蚁窝”被端,这就是“蚂蚁搬家”式走私的宿命。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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