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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贩毒八百多克 团伙主犯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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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0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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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刘百军 通讯员连仁良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判决2名贩毒主犯无期徒刑,另外5名同案人员被判处1年7个月到15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陈某、李某等7人组成的贩毒团伙自2008至2009两年期间,在福清零星贩卖冰毒、吗啡、大麻等各类毒品859.53克。该团伙以出租房、宾馆为主要据点,长期进行零星贩毒活动,其成员在贩毒时频繁更换协助毒品交易的“马仔”,更换毒品交易的时间、地点、钱货交接等方式,同时兼顾进行容留他人吸毒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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