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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审结两暴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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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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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两起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依法对陈顺德、马文军作出了终审判决。
2002年2月10日凌晨,被告人陈顺德酒后在其妻李彩经营的“白天鹅”娱乐城内,因家庭琐事与李彩发生争执、厮打。此后,他用汽油泼洒在地上,用打火机将地面汽油点燃,致使该娱乐城服务员3人死亡。西宁市中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陈顺德死刑。陈犯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马文军、沙福等14名被告人在西宁等地采用强行踏门等暴力手段,共抢劫作案34起(其中入户抢劫19起)。西宁市中级法院判处被告人马文军、沙福、李成海、贺发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马文军等12人不服上诉,省高院依法核准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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