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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销售游戏币是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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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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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有期徒刑 初犯 从轻处罚

【案情简介】

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期间,被告人许文昊利用担任海淀区联众电脑公司技术员的工作条件,采用进入公司内部网络并秘密向公司服务器上传其所编写的特定的计算机程序等方式,多次修改用户充值记录,借以生成联众币6 944 164个、联众游戏“疯狂麻将”游戏豆431.2亿个、联众游戏幸运点70余亿点及部分联众世界游戏财富值,并对外低价转售牟利达人民币465338.95元,后于2009年3月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裁判要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文昊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被告人许文昊系初犯,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退赔赃款,得到了联众公司的谅解,故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酌予采纳。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了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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