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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炒股 北京一国企厂长被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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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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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华染织厂原厂长赵铁方挪用公款50万元炒股,虽然他靠这笔钱挣了40多万,但因为触犯刑律,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日朝阳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赵铁方有期徒刑5年,法院同时判决赵铁方将股票账户中连本金带收益共计93.8万余元全部退还给光华染织厂。

  赵铁方今年已经66岁。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2月,他在担任北京光华染织厂厂长期间,将北京汉威广场物业开发有限公司交给该厂的50万元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的占地款,转入私人股票账户中炒股。到2001年案发时,这个股票账户的钱已涨到人民币93.8万余元。

  法院认为,赵铁方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的公款挪入证券公司进行个人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应予惩处。

  检察院还指控:1995年5月,赵铁方在代表单位签订拆迁购房合同书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某公司用公款购买的两居室公有住房一套。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对赵铁方犯受贿罪的指控不能成立。
来源:人民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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