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平昌原粮库主任受贿挪用公款45万获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5 21:54
人浏览
四川省平昌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王晓争因非法收受回扣16万元、挪用公款29万余元,近日被该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法院查明,王晓争分别于2003年10月和2006年11月,在销售本单位储备粮过程中,先后从业务员手中收受回扣现金16万元。2006年4月,王晓争将粮库公款10万元借给他人使用,直至案发时才归还;同年10月,他又挪用公款19万余元在重庆市购买商品房一套,直至案发时才归还。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