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海南一业务员挪用公款50万元买私彩 一审被判7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6 00:11
人浏览
海南儋州一业务员私自挪用50万余元挥霍一空,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李玉琪,在担任海南儋州贸发纸箱厂业务员期间,负责销售纸箱产品及催收货款。

2005年1月12日至2007年2月10日期间,李玉琪收取了17名客户的纸箱货款共计50万余元后,未收缴给单位,而是用于购买私彩等,挥霍一空并逃跑。2007年2月10日,李玉琪被儋州警方拘留,同年3月14日被逮捕。

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李玉琪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非法所得的501327元,继续追缴。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