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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无恶不作 32名涉黑组织成员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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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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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32名涉黑组织成员被诉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10项罪名,依法对以廖建萍为首的32名涉黑组织成员及其他4名参与了个案行为的被告人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该涉黑组织首要分子廖建萍,现年30岁,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1993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2000年3月,廖建萍出狱后与汤伟商量把一起服刑的人员聚拢起来,采用暴力手段排除生意上的阻力谋取利益。此后,廖建萍先后纠集林勇、颜顺良、易军、骆耀军、汤伟等5人为骨干成员,在黎金明等26人的参加下,逐步形成了以廖建萍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1年7月,廖建萍、汤伟开办萍乡市钢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伟萍分公司,并以此为依托,积极扶持林勇、易军等人开办自己的企业。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廖建萍等人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非法持有枪支3支。由于有关办案人员(已另案处理)的包庇行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查处。截至今年5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犯罪活动25起,致1人死亡、5人重伤、18人轻伤。

[稿源:中国刑事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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