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色诱他人敲诈勒索被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7 05:40
人浏览
中国法院网讯 9月1日,利用女色敲诈勒索的三被告人,被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0年秋季的一天晚上,陈世凤将步四印约到家中,伙同王振亮以告发步四印与陈世凤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或传出去让其丢人相威胁,让步四印拿现金2000元私了。事后,步四印将现金2000元给了陈世凤。
2001年秋季的一天,陈世凤对王振见说,晚上有人会到她家去,可以趁机敲诈一笔钱。晚上果然有人来,陈世凤引诱与其发生性行为。王振见用手灯一照见是杨志忠,就对其辱骂并持刀威胁,扬言将其送到派出所。陈世凤、王振见提出私了。经他人从中调解,杨志中给陈世凤现金3300元。
法庭另查明,被告人陈世凤在羁押期间有检举他人犯罪的行为,经查基本属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陈世凤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陈世凤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属立功,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陈世凤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王振亮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王振见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