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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黑社会”敲诈勒索未遂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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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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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个人信息冒充“黑社会”老大,发短信进行敲诈勒索6名女性。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4岁的郭强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法官当庭依法判处郭强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穿着李宁鞋的郭强强在法警的带领下来到法庭,庭审中对大部分涉案问题的回答都是“说不清楚”。

今年5月间,郭强强以发短信、打电话的方式联系6名被害人,假称自己系青岛黑社会老大,并以各被害人亲属的安全相要挟,向对方分别索要3万元。后郭强强被抓获归案。

法庭上,郭强强当庭翻供,否认自己之前的说法,理由是自己从来没有来过北京,也没有做过这些事情。郭强强称,自己在一家磨砂厂担任经理,月收入4000元,和同事的关系很融洽,自己不会用手机,平时和家人之间心有灵犀一点通,无需电话沟通。

问及其住处时郭强强称,说不清楚,有的时候在荒地,有时在海边,浪迹天涯。在银行没有开户,平时有存钱,但不清楚户名是谁。

据郭强强曾经供述,其在网上发现有人卖公民个人信息,就通过QQ联系,得知每条信息售价0.5元,其声称价钱高,能不能先赠几条,于是从所赠的20条信息中挑选出6条分别几次发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威胁被害人本人及家人信息,分别要求其将3万元打到其账户,否则让孩子断手断脚。曾有被害人回复信息问其身份,郭强强称自己是青岛黑社会老大。郭强强称其每天都拨95599查询自己的银行卡余额,但均未有人按要求打钱。

郭强强称自己以前是阳光男孩,现在成二手男人了!

法院当庭是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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