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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邮寄爆炸物敲诈勒索 两狂徒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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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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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2月12日电 被告人牛发村、李万宗敲诈勒索,被告人牛发村非法邮寄爆炸物一案于2002年12月20日由郑州中院一审审理终结。被告人牛发村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非法邮寄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李万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2月至2002年元月,被告人牛发村李万宗向全国20余个省市的部分党政、企业领导人邮寄恐吓信2000余封,并邮寄夹有导火索、雷管及恐吓信的邮政特快专递包裹七件,在恐吓信中称“我们是一帮无路可走的人”,要求收信人向指定银行帐号上汇款,以如不汇款将采取开车撞死收信人家属等名义敲诈勒索,先后共敲诈21人现金1.5万余元。案发后从被告人牛发村处追回现金6550元、桑塔纳轿车一辆、电脑一台、手机二部及存折等物品。
郑州中院认为,被告人牛发村、李万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和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二被告人多次流窜作案,社会危害性大。被告人牛发村以敲诈勒索他人钱财为目的,多次给他人邮寄爆炸物品,其行为又构成非法邮寄爆炸物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牛发村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李万宗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郑州中院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牛发村、李万宗当庭未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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