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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还债走极端 敲诈乡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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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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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为了还债,农民丁正祥竟铤而走险,恐吓乡邻敲诈钱财,结果是旧账未清又添新“债”。2003年4月27日,江苏省泰兴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丁正祥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现年40岁的丁正祥因建房欠下一大笔债务,债主三天两头上门催讨。情急之下,原本老实巴交的丁正祥干出了蠢事。2002年12月30日,丁正祥在家中写了一封恐吓信,放在同村的张某家门口。信中要求张某将20000元人民币放在围墙外边,否则,就放火烧张家的房子,砍去张某孙子的一手一脚。收到恐吓信的张某并没有被吓倒,而是立即向警方报了案。2003年1月1日,前往约定地点取钱的丁正祥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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