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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X贪污、挪用案,律师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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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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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x系上海某电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6年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300余万元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对该公司的性质、涉案金额均提出了异议,并先后向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近30份,书面证据近20份。
为此,检察机关先后二次将案卷退还侦察机关补充侦察,在法庭上律师与公诉人展开激烈辩论,公诉机关二次申请法院延期开庭,最终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张xx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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