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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交流生诈骗15万 夫妻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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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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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二人假冒台湾香港中文大学交流的女生,与香港人林某谈恋爱,诈骗15万多元。

  近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谭某和妻子吴某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和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和4万元。

  谭某是长泰人,2011年8月以来,他在漳州市区元光南路某花园大厦6幢304室利用交友网站注册MSN账户,假冒台湾到香港中文大学的交流女生身份,与香港男青年林某谈恋爱。谭某多次以钱包被盗需要充值话费打电话、家中父母生病和欠债等虚假理由,先后向林某诈骗如意中港通增值卡20张(折合人民币1966.32元)及人民币157000元。而妻子吴某则帮助谭某与林某聊天,并利用其女性身份与林某语音通话,获取林某信任,还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接收诈骗款项6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谭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由于谭某、吴某能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酌情从轻处罚。(海峡导报 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满荣 真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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