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退休手续申报迟了怎么办
1.当单位未能及时为员工申报退休手续时,员工应当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要求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2.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会依据劳动部办公厅的相关复函进行裁决。具体处理方式包括:
(1)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2)认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仍属于用人单位职工并享受同等待遇、支付工资等。
二、详解退休年龄标准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退休年龄标准如下: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对于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即可退休。
3.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也可以办理退休。
4.因工致残并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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