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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如何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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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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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收入证明的办理方式是:员工向单位的负责人提出申请;然后到人力资源部门开具证明;开具之后到财务科开具证明,最后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在生活实践当中,如果要办理银行贷款等业务的话,一般是需要准备收入证明的。

  一、收入证明如何办理的

  收入证明一般应当由单位来开。

  员工可以向单位的负责人提出申请,然后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开具证明;再到单位的财务科开具证明;最后加盖单位的公章。

  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或者信用卡等业务时,当事人会被要求提供收入证明。

  二、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不一致有什么后果

  如果个人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不一致,有可能会引起银行、税务部门等机构的关注。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可能会触发税务部门的调查,如果被认定为税务违规行为,就会面临罚款、税收滞纳金、甚至是刑事处罚等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收入证明

  三、开收入证明有哪些注意事项

  1.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4.年收入应为一年内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总和,并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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