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探视权纠纷怎么办理
离婚后探视权纠纷先由孩子的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
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
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三、怎样向法院起诉探视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就探望权的时间、方式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满足起诉条件的,会立案。开庭时,准时参加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