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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仍然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5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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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丢失劳动合同后,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是,将用人单位保存的劳动合同复印一份并加盖印章。用人单位拒绝复印的,可通过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社保记录等方式证明劳动关系。

  一、丢失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仍然有效

  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1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等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关系规定是必须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才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当然了,如果说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是可以及时的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属于一种合法的现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原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解决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以下解决方法:

  1.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

  3.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仲裁;

  4.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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