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如何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要抚养费的方式:
若抚养费根据离婚协议确认的,则当事人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载明的方式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若抚养费由生效的法律文书载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按照裁判文书执行相关义务,若对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包含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对子女抚养费的约定是否可以重订
可以。子女抚养费在特定条件下既可增加也可减免。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几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的情形是: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