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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娟律师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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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继承、综合
执业律所:
江苏东银(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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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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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0栋1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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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诉讼时效有多久
抚养费相关纠纷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于基于身份关系的债权请求权。这一类的请求权主要是指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以及因亲属关系侵害而产生的请求权,是基于身份权所附带的具有财产利益内容的债权请求权。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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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放弃继承权会侵害妻子的共同财产吗
丈夫放弃继承权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侵害妻子的共同财产的。继承丧失是在遗产(财产权)取得之前行使的,不存在因放弃继承权,而产生侵犯妻子(共有人)的共有财产权的问题。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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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法定继承顺序及比例是什么
遗产法定继承的顺序依次如下:1、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定继承的比例:1、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分;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分配遗产时,应予照顾;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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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例
律师文集
一起涉外案件的办案手记
2019年3月接受一位户籍在南京市实际生活在乌兹别克斯坦客户的委托,他在中国住该国使领馆办理了委托授权公证书,委托我代理他起诉离婚的案件。接受委托整理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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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财产之间的纠纷
陈女士与展先生通过法院调解离婚,但对于财产部分双方签订协议进行约定,双方共同的财产包括房屋、车辆等所有财产归展先生,由展先生支付陈女士60万元。财产部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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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女儿非亲生,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卞某在离婚后偶然发现女儿系非亲生,向前妻主张损害赔偿未果。庞娟律师接受委托后,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卞某前妻对卞某私自申请的亲子鉴定结果不予认可,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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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没工作离婚能分得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配,孩子的抚
#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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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可以反悔吗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有些夫妻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作为夫妻之间合意的约定,婚内财产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那么对于婚内财产协议而可以反
#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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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如何办理按揭?
离婚后房办理按揭的流程是:2.银行对申请人进行审核;4.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6.申请人按时还款。二、我国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2.照顾子女和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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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个火锅店,老板说这个月完了就关了,请问要给我们什么补偿吗
你好,建议跟老板协商解决工资待遇,如果是因为经营不善倒闭,后期主张也很困难。
庞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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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字不怎么会,能不能语音
你好,你如果不会打字,可以直接跟律师电话咨询你的问题,这样方便沟通。
庞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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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网上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你好,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和平时提交起诉资料是一样的,只是需要上传到法院的网站上。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进一步沟通。
庞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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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在没有办理离婚的情况下,与另外一个男子同居生下小孩。算不算重婚?
你好,如果他们之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孩子出生时男方以配偶的身份签字、以及相关手续均显示为夫妻身份,双方的行为涉嫌重婚。详细情况可以进一步沟通后,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帮助分析解答。
庞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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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5.0
#服务热情
抱着试一下的心态来咨询的,聊完了决定委托律师
2023.05.24
匿名用户
5.0
#服务热情
感谢您百忙之中抽时间解答我的问题!谢谢您的解答,我会采取您的建议!
2023.05.24
匿名用户
5.0
#服务热情
很感谢律师的耐心、贴心、针对性的解答,对不懂法学的我包容解释。万分感谢!
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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