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是否有义务支付员工自愿辞职的赔偿金
一般员工主动辞职辞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但是如果员工是因为下列原因主动辞职的,则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辞职不给赔偿金的仲裁时效规定
离职后单位答应支付赔偿金没支付的,从答应支付时一年内随时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单位不给辞职赔偿金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单位拖欠离职赔偿金,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