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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辞职是否有权享受补偿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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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员工主动辞职是不会享受补偿待遇的。员工辞职应当获得补偿待遇的,一般是在办理工作交接的时候发放,若是拒绝支付的,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一、员工主动辞职是否有权享受补偿待遇

  员工主动辞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但若公司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时,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辞职获得补偿待遇的何时支付

  1.离职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一并发放;

  2.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

  3.若不结清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员工辞职应当获得补偿单位不支付的如何处理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直接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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