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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信用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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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可撤销信用证可以撤销的情况是卖方提交的议付单据与信用证单不一致,以及发来的信用证修改却使该证成为不可操作的信用证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有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

  一、不可撤销信用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不可撤消信用证在以下情况时才可以撤消:

  1.卖方提交的议付单据与信用证单不一致、一旦出现不符点,尽管可能是非实质性不符点,开证行就有权拒付,而单据一旦遭到拒付,则此信用证就等于被撤消了。

  2.发来的信用证修改却使该证成为不可操作的信用证,就可以撤销了。

  不可撤消信用证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不经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开证行不得单方加以修改或撤消的信用证。

  二、不可撤销信用证的使用办法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需要带上的资料:

  (1)盖好印鉴,公章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申请表(带上电子档);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并带上盖了公章的复印件);

  (3)买卖双方已签署的购货合同(需标有付款方式,并带上电子档);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不可撤销信用证

  三、不可撤销信用证的特征

  1.有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而言,在其规定的单据全部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符合信用证条款和条件时,即构成开证行按照信用证固定的时间付款的确定承诺。

  2.具有不可撤销性。

  这是指自开立信用证之日起,开证行就受到其条款和承诺的约束。如遇要撤销或修改,在受益人向通知修改的银行表示接受该修改之前,原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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