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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进口付汇核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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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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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说,进口付汇核销制度就是外汇管理局在海关的配合和外汇指定银行的协助下,以跟“单”(核销单)的方式对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直至报关到货的全过程进行监管、核查的一种管理制度。

我国的进口付汇核销监管始于1994年。在此之前,我国进口用汇实行“事前管理”,即对任何进口所需外汇,采用事前的严格审批来保证付出的外汇确实用于进口必要的物资,保证国家将有限的外汇集中用于国民经济建设的关键环节。即使在1979年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对出口收汇的分配、使用有了一定程度的松动,但这时的用汇管理还是十分严格的。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1994年我国外汇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国家对进口付汇实行事后核销制度,并公布了《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1994年8月1日起施行)。

实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并不妨碍进口付汇的原有秩序。国家在放松进口用汇的事前审批后,加强了对进口单位从进口付汇至到货的事后监控,进口付汇核销制度便成了规范
进口单位进口付汇行为的事后监管制度。

《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作为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加强进口付汇监督管理,防止外汇流失起到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我国对外经济发展和金融、外汇体制改革的需要,《办法》经过几次修订,1997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又颁布了新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并于同年3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的颁布与实施,将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工作从外汇指定银行转移到外汇管理局,取消了中问环节,进一步放松了进口单位用汇的事前管理,加强厂事后的监督与检查,最大限度地防止利用进口付汇进行逃汇和套汇活动,维护企业和国家的利益,使我国的进口用汇管理制度更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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