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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关对进口黄大豆实行1%的暂定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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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0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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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于2007年9月30日发布2007年第53号公告,宣布自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进口黄大豆(税则号列:12010091)实行1%的暂定关税税率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公告 对进口黄大豆实行1%的暂定关税税率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国家产业(商品)贸易政策”项下“农产品”专题,以及“海关通关与关税类”项下“海关税法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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