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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烟煤实行暂定关税税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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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2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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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2005年第7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其他烟煤(税则号列27011290)进口关税实行3%的暂定税率。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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