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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的解除监管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26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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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关于进口的设备需要解除监管,那么解除的监管条件是怎么样的呢?这些条件是如何获得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设备分监管期内,监管期外,设备超过5年为自动解除监管;未达到5年的设备解除监管需补税;超过5年的设备只须到海关办理核销就可取得自由身,未过监管期的设备则须办理设备批文,商检局核定价格,海关打税,补税完成后恢复自由.

  解除监管条件:

  1)三资企业自进口设备报关之日算起,5年到期后会自动解除海关监管。

  如纳税义务人需要解除监管证明的,可以自监管年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持有关单证向海关申请领取解除监管证明。海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义务人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核实情况,并填发解除监管证明。

  2)不作价设备监管5年期限已满的“不作价设备”应退运出境。

  因特殊情况不退运出境的,按以下规定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一)企业不退运出境并向海关申请放弃的“不作价设备”,海关可直接为企业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对放弃的“不作价设备”作出处理;

  (二)不退运出境并留在境内继续使用的“不作价设备”,企业需提出申请,由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机构办理进口审批手续,海关凭批件为其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并免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如监管期限未满、申请提前解除监管并留在境内的“不作价设备”,企业须补缴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海关凭相关进口许可证件及其他单证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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