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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22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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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申请工伤保险的时候,有可能会与用人单位发生无法协商的纠纷。我们在向仲裁庭申请仲裁时,需要我们填写纠纷案由。那么,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属于什么案由?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同时规定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两类案由,这两类案件都源于工伤事故这一法律事实。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八条第三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3、从该规定解读,工伤保险待遇的诉讼主体应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而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除外)。

  二、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三、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1、 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伤者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

  2、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 受害人死亡的根据工伤认定结论,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伤者经治疗伤情稳定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和伤者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材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照发,若离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四级以上的,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直至退休。

  4、 协商未果的,申请仲裁。 案件的处理涉及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政策,其中关键所在是要搜集固定好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和理由,只有这样才能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索赔的具体项目金额,从而最大化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属于什么案由的相关知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两类案由,这两类案件都源于工伤事故这一法律事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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