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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工厂骗保未成入狱四年 骗局被识破双双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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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6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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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警方在2008年开展的打击诈保犯罪专项行动中,曾报道了胶南市灵山卫街道有一处海绵加工企业,为了骗取保险公司的保费,预谋放火烧掉了公司仓库的部分货物,并以仓库失火为名向保险公司索取300余万元的保费。在其犯罪行为被揭露后,该公司的相关人员被警方拘留。日前,从警方获悉胶南法院对此案已作审判。审判中,法院认为该公司相关责任人沈某的行为构成了保险诈骗罪,并分别判处了其余另外一责任人4年和3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

  案情回顾:放火烧厂房骗保

  因沈某等租赁的海绵加工厂的厂房是违章建筑,胶南相关政府部门责令其将公司搬迁。可是沈某等人却预谋借此来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金。2007年8月3日,在他们将公司的机器、设备全部搬迁完毕后,自设"故障"引燃了部分海绵及原料,制造了公司"失火"的假相。

  随后,沈某又伙同其员工通过虚构货物、原料等损失,夸大火灾事故,并虚构了价值250余万元的原材料及相应产品的数据,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300余万元的要求。保险公司接到索赔请求后调查发现,该企业的注册资金仅有50万元,很难有这么大的生产能力,且根据进货明细显示,该企业的最后一批总金额为250余万元的原材料是在大火前20天刚刚运到。

  "一个小企业能突然达到如此大的生产规模吗?"调查后,保险公司对该企业所提供进货明细产生怀疑,并以该公司涉嫌保险诈骗向青岛市打击保险诈骗犯罪联合办公室报案。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八大队会同胶南警方介入调查后,在对沈某询问中,沈某称在火灾中被烧毁的原材料全部是从上海一家工贸公司赊购的,原材料及半成品价值总额达305万余元。面对警方的多次询问,沈某声称可以向警方提供所进原材料的入库单。

  在掌握了沈某等人的初步犯罪证据后,沈某等人被刑事拘留。

  庭审现场:员工揭露法人犯罪事实

  日前,沈某等人被送上了法庭。在法院开庭审理时,该公司的法人沈某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虚构材料骗取保险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对于起火原因却辩称是"失火",并称仓库起火虽然不违背自己的意志,但是他并不希望火灾如此过早的发生。

  但是该公司的员工向某在法庭上却表示,他参与了放火烧毁财产前的预谋和准备工作,但故意放火烧毁公司财产的行为是沈某单独实施的,"当然我参与了搬迁公司物品,购买燃火用的器具、编造虚假材料都是沈某指使的。"

  诈保犯罪:法人、员工同获刑

  审理后,法院认为,该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造成财产损失,夸大损失程度,企图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构成保险诈骗罪。日前,胶南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该公司犯保险诈骗罪,罚金10万元,另外沈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向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人民网/宋学春 乔丕亮 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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