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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和继母为8万保险金争夺孤儿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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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7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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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生父母双亡,祖父和继母为争夺孩子的监护权以及财产对簿公堂,6月7日,洛阳西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决继母返还孩子保险赔付金8万元。

  刘凯,2000年9月生,父亲刘海是南阳唐河县的一个农民,1990年和妻子一块儿来洛阳做生意,在刘凯6岁那年,母亲病逝,父亲经人介绍与同乡的张云霞结了婚。

  2008年,刘海以儿子刘凯为受益人购买了8万元的健康保险。刘凯9岁那年,父亲突发心脏病撒手人寰,当年9月,刘凯即被祖父刘现堂接回老家南阳市唐河县。此后,张云霞以刘凯监护人的身份领取了保险公司给刘凯的理赔款8万元。

  刘现堂得知此事后非常不满, 2009年5月7日,刘现堂以刘凯代理人的身份将张云霞告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张云霞对刘凯的监护权,由刘现堂对刘凯进行监护抚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海去世,刘海与张云霞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被监护人刘凯与张云霞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也失去了基础。刘凯的爷爷刘现堂与被监护人刘凯之间有血缘关系,且有负担能力。被监护人刘凯自愿跟随刘现堂生活,本着尊重被监护人刘凯意愿的原则,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遂判决刘现堂为刘凯的监护人,张云霞返还刘凯保险赔付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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