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查病历发现隐情 投保不诚信保险不赔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7 02:41
人浏览

  重大疾病保险对投保人很有吸引力。如果投保人罹患保险公司规定范围内的疾病,保险公司会理赔。如果是故意隐瞒病情,先买保险再索赔,那么保险公司会拒赔。

  案情回放:

  2007年,苏先生在保险公司为父亲买了10份重大疾病保险,同年又在保险公司买了终身寿险20份,并交纳了高额保险费。2009年5月时,苏先生的父亲患病身故。就此,苏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保险公司却以其父在投保时没有交代真实病情为由,解除保险合同并拒赔。但苏先生解释,其父在投保时没有患病,患病是在保险合同签订后才发生的,不存在故意隐瞒病情的情况,但保险公司还是不愿意对其进行赔偿。苏先生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审判:

  法院认为,苏先生的父亲在投保书中“声明与授权”处签字,依据声明内容,其应当对包括健康告知事项在内的投保书的全部内容承担如实告知的义务。经查投保人于2007经医院检查,结果是肝脏弥漫性病变。同年进行重大疾病的投保,对保险公司在投保书上进行书面询问的上述各项相关事项,均予以否认,构成对保险公司的故意不如实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故保险公司抗辩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律师观点: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认为,保险合同的订立,以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将有关保险标的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苏先生作为投保人明知父亲已经患病,却未如实将情况告知保险人,并签订了保险合同,违背了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故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