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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手写期限不同”案例后续报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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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这张保单到底保几年》的报道见报后,引起读者广泛关注。武汉荆州、恩施等地的读者纷纷打来电话发表自己的看法。到下午3时,共接进34个电话,多数人认为应该赔付,仅4人支持保险公司。

  据统计,支持高女士的读者所持意见主要有三种。首先,公司业务员拿错保单的可能性很大。一位曾在人寿公司工作过的杨先生说,办理业务时4年期保单用完了,有时会使用3年期保单,手工则填写成4年期。

  其次,即使只交了90元,也不表示第四年无效。刘女士称,法律上并没有禁止保险公司以优惠价格销售保险,关键是承诺的保险年限。

  第三,应作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东方舟律师事务所的雷律师称,《保险法》规定,有争议条款应作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自己打过类似的保险官司,愿意提供法律帮助。

  有4位读者支持保险公司。荆州一位做过学生保险工作的徐女士认为这是典型的笔误,公司应负一定责任,但高女士发现后不反映也有责任。武昌的陆先生也认为高女士应负主要责任。

  此事引起中国人寿)武汉市公司重视,相关人员昨日称,将对此进行调查,该赔的一定不惜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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