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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替客户签合同 最后判定要靠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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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7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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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1月,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通知投资连结险种客户,如不满意该险种可以退保,平安将退还保费的60%。家住顺义的张玉禄也是该险种的客户,接到通知时已交了整整三年保费,自认倒霉正准备退保的他无意间看到了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代扣保险费的合同书,没想到这一看,张玉禄发现整张合同书都是业务员赵淑林自己填的,包括合同最后的甲方签字也是赵淑林代签的。

  “业务员怎么能替我们签合同呢?这份合同应该是无效的,我们要求平安将三年的保费全部退还。”从去年年底到现在,张玉禄夫妇一直在和平安交涉此事。

  业务员“越俎代庖”

  2000年12月,平安保险业务员赵淑林来到顺义马坡乡向阳村,向村民推销平安的投资连结保险,“当时,他们说只要一年交1000多元的保费,20年后我们就能拿17万,其他的什么都没说。”丰厚的回报让村民们动了心,包括张玉禄在内,6位村民一起买了这个实际是风险理财的险种。

  “我们本来是准备投寿险的,业务员却说这险种好,谁知道投这个险可能会赔钱,三年就赔了1000多元。后来平安说是如果客户不满意,可以退保或转保,退保的话平安会退60%。”村民们只好怪自己错听人言,纷纷退保。这时,张玉禄夫妇却意外地发现,自己的保费合同书有问题,所有的条款都是业务员自己填的,包括最后一栏甲方签字也是她代签的。“她当时肯定是着急,怕我们反悔索性就自己签了。”

  “发现问题后,我们就开始和平安交涉,希望他们能够将我们三年的保费全部退还,但平安坚持只退赔60%,这一交涉就是三个多月。”张玉禄妻子董会财告诉记者。

  承认代签不能全赔

  记者随后与董会财一起来到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客户投诉中心的戴贺霞表示已经将张玉禄的情况反映到总公司,也与业务员赵淑林沟通了。“赵小姐已经承认是代签的并交了书面材料。经过会议讨论决定,我们营销部也已经给了她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具体何种处罚,戴贺霞拒绝透露。

  但董会财认为,怎么处罚业务员是平安内部的事情,“我只关心这份合同是不是应该无效,保费是不是该全部退还。”董会财给记者拿出一份2003年的中国平安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记者看到其中一项明确规定:业务员代客户签名的,应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对于董会财提出的全部退还要求,戴贺霞不以为然,并一再强调,要董会财尽快退保,“你现在退,我们仍能给你60%的退赔,再拖下去,怎么退还就说不准了。”

  只有法院才能界定

  究竟这份合同有没有效?究竟平安该不该全部退还。记者昨天联系到保监会客户投诉办公室,该办公室的周先生告诉记者:“首先,业务员代签字是很严重的错误,如果该业务员还在职的话,应该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其处罚。但具体这份合同有没有效,我们还要调查,在签这份合同时客户知不知情、默不默认。董女士已经交了三年的保险金,如果在第二年就发现这个情况的话,我们好认定,现在合同是否有效只有法院才有权界定。”因此,周先生认为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双方协调解决,或者通过法律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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