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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银行保险”变得理性起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1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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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保险业务特别是寿险业务有50%甚至60%以上的增长,应该是一件令人欢呼的事,但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银行保险的发展情况,特别是看到这个案例讨论,我还是高兴不起来。

  如果一家保险企业的增长意味着低效益或者亏损,这恐怕有悖保险股本投资的意义。我们说保险业要发挥“社会管理”的功能,指的是保险业在从事保险保障业务并赢得自己的合理利润的主观条件下,客观上发挥了社会管理的作用,决不是让保险公司都比拼提高费用率,争着亏损,都变成慈善机构。股本都是要赚钱的,有钱赚,企业才能兴旺,扩大再生产才有基础,经济才能不断发展。这个道理没有人不知道,但是为什么我们大部分保险公司在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时候要干“赔本赚吆喝”的买卖,似乎有些费解。其实这是我国保险业在当前不理性竞争的必然。而不理性竞争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些公司找不准自己的市场定位和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这在一些中小保险公司中显得更加突出。不少中小保险公司不顾自身条件和市场环境,都瞄准中国人寿(601628,股吧)、中国人保这些大公司,都想在短时间里当上保险行里的“大哥大”,成为“保险集团”、“金控公司”。他们选择的“战略”,就是趁现在市场主体还不多的情况,抓紧“跑马占荒”,先“圈”地盘,再说效益,先“铺摊”,再“赚钱”。在这种“战略”之下,就不惜代价地扩大业务规模。这种“战略”的依据之一就是所谓“现金流承保”,有了足够的现金流,可以通过投资赚钱。像外国公司那样,用投资利润填补“承保亏损”。岂不知这种“战略”实际上需要两种前提:第一,公司本身具有充足的偿付能力;第二,要有很好的投资环境。而据我所知,有一些中小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甚至严重不足,应付日常业务的运转常常捉襟见肘,颇感狼狈。而他们实际上又面临着我国并不那么理想的投资环境,从上个世纪末到现在的10年时间里,股市也就是在2006年和2007年令人狂热了一阵。今年的投资形势并不乐观,那么,费差损导致的整个公司低利润率甚至亏损就要困扰某些公司老总们一段时间了。可见,要学外国先要分析国情,不能只学“表”不知“里”,只学“标”不学“本”。我不知道这种“学费”还要交到何时为止!要懂得市场细分的理论和实践,因时因地制宜地发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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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竞争存在错误的理解。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是其优点所在,通过竞争就能提高技术,改进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盈利,发展生产,消费者也从中获益。但竞争绝不仅仅意味着价格战。如果要打价格战,那也必须是以提高技术、改进管理、降低成本为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就不可参应战,除非你愿意孤注一掷,冒着被淘汰出局的风险。而且价格战也是有底线的,那就是以自己的资本承受亏损的能力和盈利前景为底线,超出这个底线就不能“玩”了。而我们一些公司在银行保险中的手续费、激励费、培训费之战根本不考虑这些必备的条件,即使是在明明知道自己的资本有限,偿付能力不济,还有较大费差损并盈利前景不妙的条件下还要硬着头皮参应战,就很难不打破上述底线。这就不是竞争了而是冒险,这也不仅是不理性甚至是丧失了理智。

  奇怪的是有的公司的最高决策层和管理层竟然可以听之任之或不管不顾。这就使我想起上个世纪90年代末,银行连续不断降息时,我们大部分寿险公司明明知道存在巨大利差损的条件下,还要加班加点疯狂出售预定利率很高的寿险保单,造成至今还没有完全消化的巨额利差损的怪现象。这可能就不仅是一个对竞争的错误认识和理解问题,而是与我们需要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关系了。

  总之,今年上半年的银保业务的井喷式发展,为整个保险业51%的增长率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高增长中隐含的高成本和低效益问题值得重视。这些问题的主导方面是保险公司自己而非银行方面。如果让我选择,我宁要高利润率也不要不赚钱的高增长率。为什么我投资开公司却让人家大吃其“肉”而自己只能喝“汤”呢?毫无疑问,银行代理渠道对保险公司是重要的,而且银保的关系需要突破浅层次的代理关系,需要向合作开发适合该渠道销售的新产品,并进一步向股权相互投资、资金结算、资产托管、预约分保、发卡业务及客户资源共享等领域的多层次合作的深层次发展,这种竞争与合作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保险公司无法回避需要面对,但不可盲目,必须理性。这就是我从前述报道中学到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



保险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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