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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保监局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立宝安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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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3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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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华保深发[2006]1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营销服务部。

  二、该营销服务部经营范围包括: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车险险种的查勘理赔。

  三、该营销服务部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45区自由路宝晖大厦11层1111-1112号。

  四、该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周翔。

  该营销服务部须经我局核发《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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