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由于我要民事诉讼,需要准备些材料。我需要查询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深圳:?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湖)?,工商登记资料,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

东莞:广东国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我需要查询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湖)广东国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纠纷 2019-05-15 19: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一个公司能有几个法人代表?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一个公司只能有1个法人和1个法人代表。
    依据:
    1、《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9、属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
    10、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
    1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
  •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称“公登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事项”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名称或姓名”,而不包括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
    因此,如果仅仅是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股权转让,且该等转让并未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则该等股权转让无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