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保监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白沙大道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3 13:58
人浏览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白沙大道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华保桂报(2006)27号)及申报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白沙大道营销服务部设立。

  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地址: 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30号广西水产试验场科研业务楼第六层。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施启文。

  四、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如下: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机动车辆险种的查勘理赔;

  (七)上述营业范围仅限于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广西保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上述营销服务部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