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保监会发布新“双八”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6 12:28
人浏览

  核心内容:保监会联手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保险资产托管业务的通知》,对托管机构提出八项职责要求,八项禁止行为,以建立和完善保险资产托管机制,切实提高投资动作的透明度,防范资金运用风险,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读这份通知的八项职责,八项禁止。

  《关于规范保险资产托管业务的通知》——托管机构八项职责:

  1、安全保管托管的保险资产;

  2、根据托管合同约定,代理或协助保险机构开立托管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根据保险机构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的有效指令,及时办理资金划转和清算交割;

  4、对托管保险资产进行估值和会计核算;

  5、根据托管合同约定,向保险机构提供托管资产报告、有关数据、报表和信息;

  6、完整保存保险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7、对托管的保险资产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将上述信息和资料泄露给其他商业机构或个人;

  8、按照法律法规及保险资金运用相关规定,监督托管保险资产的投资运作,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监督报告和有关数据、报表,并配合中国保监会对保险机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等。

  《关于规范保险资产托管业务的通知》——托管机构八项禁止行为:

  1、将保险资产托管业务与保险产品销售业务挂钩;

  2、用非法手段垄断市场,进行不正当竞争;

  3、挪用托管的保险资产;

  4、混合管理托管资产和固有资产或者混合管理不同托管账户资金;

  5、违反合同约定将保险资产委托他人托管(境外投资委托境外托管代理人托管除外);

  6、以托管的保险资产为他人设定担保;

  7、利用托管保险资产的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谋取非法利益;

  8、违规泄露托管保险资产的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

  保监会按照独立客观、持续完善的原则,制定并适时调整托管机构合规运作评价计分标准,定期跟踪评价托管机构的合规运作情况。对合规运作评价计分结果低于80分或者履行保险资产托管职责存在风险的托管机构,保监会将责令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