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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政府为农村民房保险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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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1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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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水县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10月14日,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太乡元宝村知桶屯39户“9·7”火灾受灾户,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水支公司领到了总额5. 4万元的农村住房保险赔偿金。该支公司经理韦应尤说,1986年以来,融水政府在财政收支还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多次按年度出资,为全县农民住房买财产保险,如房屋受灾受损,每户可获得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财产赔偿金;受灾户是军属、烈属或五保户、低保户的,可另外获得5000元财产赔偿金。

融水地处桂北山区,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县,农村民居绝大多数为木结构房屋,存在寨火和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尤其以寨火最为严重。为减轻农村居民在寨火和其它自然灾害中的负担,该县党委政府在20年前就作出了帮农村居民买住房财产保险的举措,并坚持到现在。历年来,得到县政府投保的农村民房在各种灾害中受损失的,都得到了相应的保险赔偿金。在1996年“7·16”洪灾中,全县农村被投保的受灾户共获赔360多万元。拱洞乡龙培屯今年3月5日遭受火灾,161户村民的房屋被烧毁,由于政府事前已经给予投保,村民们获得了总额达15.56万元的房屋保险赔偿金。据统计,2006年至今年10月,该县因灾受损的农村房屋累计从财产保险公司领取民房保险赔偿金103.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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